- 童年的一起突发事件,令彼得·帕克(安德鲁·加菲尔德 Andrew Garfield 饰)和父母生离死别。转眼彼得成为一名高中生,他偶然发现父亲的公文包,并从叔父本(马丁·辛 Martin Sheen 饰)处得到线索,于是启程前往奥斯库公司拜访父亲当年的合作伙伴——科特·康纳斯博士(瑞斯·伊凡斯 Rhys Ifans 饰)。在公司内四处寻找线索的彼得意外被蜘蛛咬了一口,回程途中他的身体发生奇异的变化。在康纳斯博士德引导下,彼得不断了解并发掘体内着超乎寻常的能力,喜怒哀乐,各种意想不到的事情迅速向他袭来。直到某日,他便成了影响深远的超级战士蜘蛛侠。 而城市内也出现了凶恶的蜥蜴人,彼得不平凡的人生就此展开……
- 【内容简介】 改编自同名漫画,《大丹麦狗马默杜克》漫画最早由布拉德·安德森发表在报纸上,连载了几十年,后又被改编成电视动画片。故事的主角是一只顽皮的大丹麦狗,它和Winslow一家生活在一起。 【一句话评论】 恐怖的会说话的动物、还有十年前的拍摄风格。 ——《纽约时报》 也只有小孩们会对这部电影笑得出来,成人观众简直就是在电影院受罪。 ——《好莱坞报道》 这部电影一无是处,就像一个白痴编剧说的梦话。 ——《环球邮报》 【幕后制作】 像一条狗那样思考 《大丹麦狗马默杜克》是美国家喻户晓的一个动画人物,自从1954年它在报纸上露面以来,这个时常会闹出点笑话,时常会让主人情何以堪的大丹犬就得到了美国人的喜爱。众多的美国人把马默杜克当成了自己的家人,他们有时也会把自己的宠物取名为马默杜克。有专栏作者甚至这样点评这条狗:“马默杜克应该有自己的投票权”。 要想把这样一部深入人心的漫画改编成影片,绝非易事。尤其是面对着这种走红了50年了流行读物时,摆在改编者面前的难度将会更大。漫画原作者布拉德·安德森说:“在这些年中,有些漫画渐渐失去了光芒,但是我的漫画却生存了下来。这主要得益于我站在了一条狗的角度上去看待周遭的世界和问题。我并没有用主人的角度来描绘狗,我像一条狗那样去思考。这条大丹犬的灵感来自于我妈妈的拳击犬,不过我把这条狗变得更大、更有力。因为我觉得大狗有的时候会更有意思--因为狗们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你有时会看到大丹犬这样的巨型犬类和吉娃娃一样吵着闹着要坐在主人的膝盖上。我自己就有一条大丹犬,它足足有170磅重。它在生活中会闹很多的笑话。漫画中的这条大丹犬并不是纯粹的狗,它身上有诸多人类的特征和情感。我不觉得改编这个漫画是个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过了这么多年,马默杜克已经是‘明星狗’之后,因为它的形象已经定格了,很难再有太多的变动。” 谈及改编,影片的导演汤姆·戴伊说:“我们想把这个漫画改编得更具有时代气息一些,毕竟这是一个传统的、而且也是年长的漫画了。如果要放在当下的影院里,非得改得符合当下不可,要不然的话,这个影片很难取得成功。不过我很认同布拉德说的从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所以这部电影还是从马默杜克的角度拍摄的。拍摄了它和主人饲养的一只猫的相处,它和社区里其他的宠物狗和宠物猫的相处,我们还为它准备了一段和苏格兰牧羊犬的爱情故事。总之,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影片更好看也更好玩准备的。” 在拍摄前,整个剧组曾经为了是否用CGI技术再造一条狗还是用真狗去表演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当时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CGI技术能让影片中的大丹犬看起来更像是人,能做出狗做不出来的动作以及表现出眼神;另一种力挺用动物表演的观点则认为,用真狗的话,这部电影会更有可信度,而且能让人们更加喜爱动物。权衡之下,导演汤姆·戴伊决定把这两者结合起来。他说:“在一些狗自己能完成的镜头上,我们就让狗自己去表演,反
-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蜘蛛侠彼得·帕克(安德鲁·加菲尔德 饰)在全力和犯罪、灾难做斗争的同时,终于迎来了毕业的时刻。可是曾经的一段心结,让他和女友格温·史黛西(艾玛·斯通 饰)的关系降至冰点。格温应聘于为全城提供电力的奥斯本集团公司,同一期间发生的两件事,不由得左右这家公司和彼得等人的命运。奥斯本的掌门人病故,他的儿子哈利(戴恩·德哈恩 饰)以20岁的年龄接受这家市值2000亿美元的巨无霸。另一方面,极度崇拜蜘蛛侠的电力工程师迈克斯·狄龙(杰米·福克斯 饰)在维修机组时意外身亡,当他再度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全身充满电能的超人类。 感到受了欺骗的迈克斯与蜘蛛侠在时代广场展开对决,而彼得和哈利的友情也将遭到命运的戏弄……
- 主人公John O'Mara(乔什·布洛林饰演)在参与了打击纳粹的战斗之后回到美国,却发现他的城市被一群匪徒操控。在他远离家乡的那段时间里,Mickey Cohen(西恩·潘饰演)成了头目,让整个洛城都笼罩在硝烟炮火之中。在我们的故事里,John O'Ma里,John O'Mara领导了一个由治安警察组成的团体,就是所谓的“匪帮”,用自己的方式跟Mickey Cohen作斗争,而斗争结果是为了洛城的未来,那会决定这座城市是会腐朽堕落还是变成西部的一颗明珠...... 1949年的洛城,到处都是一派衰落而腐败的景象。这个城市,实际上是由一个叫做米奇·科恩的人操控的,他是来自布鲁克林的黑帮首脑,靠着毒品、枪械、妓女发了大财。按道理说,这么十恶不赦的人,应该早就被绳之以法了,但是科恩却能自由自在地逍遥法外,并且在城里为非作歹,还把自己的"生意"扩大到了芝加哥。 这里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除了有自己的雇佣兵之外,科恩还收买了大量的警察和政治界的人物。站在这个角度上说,科恩是这个城市的幕后大佬。而那些政客、法律和警察,不过是他的玩偶而已。 科恩这么大的势力,足以吓傻哪怕是最勇猛最无所畏惧的警察和侦探了。但是,例外总是会出现,而且还会不期而遇。一个游离于洛杉矶警察局之外的常年在街头维持正义的团体在正规警方集体哑火的当下出现在了科恩团伙的面前。这个由约翰·奥·玛拉中士和杰瑞·伍特斯领导的一群人发誓要把科恩的犯罪帝国打倒在地.